1) 全血献血间隔:不少于6个月。
2) 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:不少于2周,不大于24次/年。因特殊配型需要,由医生批准,最短间隔时间不少于1周。
3) 单采血小板后与全血献血间隔:不少于4周。
4) 全血献血后与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:不少于3个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