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 全血献血者每次可献全血400ml,或者300ml,或者200ml。
2) 单采血小板献血者:每次可献1个至2个治疗单位,或者1个治疗单位及不超过200ml血浆。全年血小板和血浆采集总量不超过10 L。
注:上述献血量均不包括血液检测留样的血量和保养液或抗凝剂的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