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献血者本人报销用血
发布时间:2012-07-24 来源:
献血者本人、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费用报销政策、程序及咨询电话。
3.1江西无偿献血用血费用报销规定:
江西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>办法》规定,同时,我省自9月1日起实施省内异地报销用血政策。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,四年之内可按献血量的三倍免费用血,四年之后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,献血1000毫升以上者(合格血液)可享受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。血液检测不合格者(仅限于本人)等量免费用血。此外,献血者直系亲属(指献血者的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可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。
3.2血费报销提供的材料
献血者本人用血后凭献血证、、疾病证明书、用血发票(或复印件加盖公章)、用血清单(必须注明用血品种、用血理和用血时间)报销。直系亲属用血报销另需户口簿(或亲属关系证明)及直系亲属
3.3血液报销流程 
    1)本地报销流程:
献血者提供材料→血站工作人员审核材料→信息电脑录入→复印相关材料→献血者签字并领取报销费用。
2)省内异地报销流程:
献血者提供材料→用血地血站联系献血地血站审核材料→献血地血站填写《无偿献血返还登记表》传真至用血地血站→用血地血站信息电脑录入→复印相关材料→签字并领取报销费用。
3.4办理时间:
正常工作日:周一至周五  9:00-12:00;14:30-17:30。
3.5报销地点及咨询电话:
地    点:抚州市中心血站(赣东大道1397号,乘1路公交车直达)
咨询电话: 0794-82377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