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抚州市中心血站加强行风建设的规定
发布时间:2012-07-25 来源:
    为进一步加大我站行风建设力度,加强行业作风建设,优化形象,提升社会综合满意度,结合我站的实际情况,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服务,制定如下:
    1、行业作风是单位综合管理状况的具体反映,表现在工作作风、思想作风、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的各个方面。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认识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,把行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落实到每个岗位、每位职工和血站工作的每个服务环节,从每个人做起,塑造良好的行业作风。
    2、行业作风建设要以政府放心、群众满意和社会信任为标准,以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对中心血站专业有关规定为指导依据,不断强化单位管理和监督稽查,保证行风建设措施的全面落实,把我站建设成为一个运行机制规范、服务质量优良、工作高效廉洁、社会信誉良好的行风建设先进单位。
    3、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守则,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,不断加强自身修养,自觉抵制和防范不良工作行为和行业不正之风,大力弘扬正气。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,端正服务思想、增强服务意识、改善服务态度、提高服务质量。
    4全站工作人员,要仪表端庄,举止得体,语言文明,严禁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和吵骂的行为;严禁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;严格执行技术规范、规程、标准,严禁违规操作。
    5各科室要把抓行业作风建设放到重要位置,做到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,要根据各自的工作性质、特点,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,有重点地开展行风自查自纠,及时发现和解决行风中存在的问题。
    6通过设立意见箱、公布举报电话、现场问卷调查、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收集、评议行风建设情况,做到有报必查、有查必复、有错必究,对于查实的重大投诉处理结果将在单位内部以一定形式予以公示。